关于争创2013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8来源:
各监理公司:

现将沪竞字(2013)号第5号文关于印发《开展2013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竞赛活动的工作

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争创2013年度重点

工程事实立功竞赛活动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与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规划设计、前期配套、施工、监理以及城市管理相关的

功能运作、交通组织、环境整治、综合管理等相关环节的参赛单位和个人。

2.直接参与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宣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荣誉称号:

1.市级

(1)先进集体:优秀公司、优秀集体。

(2)先进个人:建设功臣、记功个人、优秀组织者。

2.设备赛区

(1)先进集体:优秀企业、优秀集体、优秀现场服务组。

(2)先进个人:立功个人、优秀组织者。

        三、评选名额  
待定

四、评选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的通知》(沪竞字[2010]

第6号)第三章中的“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

赛先进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竞办[2010]第7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分别评选出各类先进。

(可在www.shucm.sh.cn(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网站)查阅<进网站-重大工程-立功竞赛-

政策文件>)

五、评选步骤

企业自愿申报,评选后上报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批,年底表彰奖励。

       六、其他

1.请各参赛单位务必将竞赛规划于2013年5月31日前交于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

行业协会,以便准时上报市竞赛办。

2.联系人:邵惠珍、苏唯涵

3.联系电话:54041951、64335601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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