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指南》的通知中设协通字〔2013〕15号

发布日期:2013-05-29来源:
各有关会员单位、设备监理注册登记机构、专业培训考核承办单位:       

为规范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依据《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办法》(中设

协通字〔2010〕31号)和《高级设备监理师专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协会制定了《设备监理

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如有改进建议,请及时与协会联

系。
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 人:王喆、王冠华
联系电话:010-64221783转80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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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3日
 

 

 
 
 
                                        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指南
 一、目的

为规范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依据《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

实施办法》(中设协通字[2010]3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高级设备监理师专业培训考核

实施细则》,制定本指南。
二、范围

现从事设备监理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设备监理人

员专业培训考核(以下简称专业培训考核)。
注:申请人需为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以下简称CAPEC)、地方设备监理协会及相关协会的个人会

员或单位会员所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职责
CAPEC负责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高级设备监理师专业培训考核组织

实施,负责核发证书等工作。

地方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注册登记机构、设备监理培训机构经向CAPEC申请可作为专业培

训考核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专业设备监理师、助理设备监理师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承办单位名单可在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查询。
四、内容及学时

(一)高级设备监理师培训内容
以《设备监理高级教程》为主,可增设设备监理实务(与总监能力和素质相当的)等管理课程。

具体面试形式及要求按照《高级设备监理师专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等实施。共32学时(含面试)。

(二)专业设备监理师培训内容
以设备工程监理系列教材为主,包括:《设备工程监理导论》、《设备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合

同管理》、《设备工程监理技术与方法》和《设备监理服务技能与实务》,共40学时(含考试)。

(三)助理设备监理师培训内容
以《设备工程监理简明读本》和《设备监理服务技能与实务》教材为主。共40学时(含考试)。

注:如培训班学员同时包含申请专业和助理设备监理师两类人员,则需按照专业设备监理师的

培训内容组织实施。
五、师资

专业培训考核师资应由胜任相应授课任务的专家或学者担任。承办单位应积极选用具有设备监

理培训讲师资格者授课。
首次担任设备监理培训授课的人员,需填写《设备监理培训师资推荐表》(见附件1),由承

办单位报CAPEC确认同意后,方可授课并列入设备监理培训师资库。

六、组织实施及管理
为规范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CAPEC网站开通“全国设备监理人员信息管理系

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实现专业培训考核各项工作的网上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提高工作效

率。具体使用可登陆协会网站“专业培训考核系统”按照提示操作。

(一)承办单位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工作质量,努力为学员提供满

意的服务。承办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提交计划
承办单位每年应制定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在上年度12月底提交CAPEC。

包括:计划举办专业培训考核的期次、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2.提交申请
承办单位至少在专业培训考核培训举办前1个月向CAPEC提出申请。起草《设备监理人员专业

培训考核培训(预)通知》(注:通知可在系统中填制基本信息后进行编辑)(样式见附件2),

提交CAPEC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CAPEC网站公布的(预)通知,应包含培训内容、师资、时

间、地点、收费标准、报名方式及联系人等信息。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 培训内容。承办单位应根据《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在系统中选择相

应培训课程。
(2) 培训师资。承办单位可在系统中选择培训师资。如发布培训通知时,培训师资名单尚不能确

定,可待确定最终人选后补填,以便CAPEC对师资授课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

《设备监理培训师资推荐表》可由承办单位通过系统填写,打印后加盖承办单位公章,报CAPEC认可。
(3) 培训时间、地点。承办单位根据培训学员数量、培训内容及师资情况,公布培训时间、地点。

(4) 收费标准。CAPEC建议专业培训考核收费标准为1950元/人,教师授课费标准为3000元/天/人,

教师住宿标准不低于3星级。CAPEC收取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费200元/人。含:组织、审核、管理、

证书制作等。承办单位可结合培训班人数、成本及合理费用(主要包括:师资劳务费、交通食宿

费、教材讲义费、场地费、设备设施使用费、税费、管理费等)核算收费标准。
(5) 报名方式、联系人。承办单位在通知中应公布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注明:报名人员

需登录CAPEC网站“专业培训考核系统”进行申报。

报名人员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在系统上选择“个人端”完成注册;

2)等待承办单位审核通过;
3)登陆系统填写《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申请表》(见附件3);

4)打印申请表,由推荐单位盖章后交承办单位。
3.订购教材

承办单位应在培训班开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在系统填写《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教材订

购单》(见附件4)提交CAPEC。教材按实际码洋的8折计费。教材费用可与管理费一并结算。
4.培训班组织实施

1)开班前的准备。组织学员签到、发放资料等;培训师资接待与安排;培训班所需设备设

施的落实与调试。
2)考勤。在系统中导出本期专业培训考核报名学员信息,制作《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

签到表》(见附件5),每日签到两次。

3)学员调查问卷。登录系统打印《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调查问卷》(见附件6)并分

发给学员填写。培训班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将调查问卷收回并将统计分析结果录入系统,打印

《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调查问卷统计表》(见附件7)并加盖公章。
4)考试。考试试题由CAPEC统一命制,在培训班结业考试前一天配发至承办单位培训管理人

员。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结束后,承办单位完成阅

卷,并将学员成绩和考核通过情况录入至系统中,打印《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成绩单》

(见附件8)并加盖公章。

5)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纪律。《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纪律》见附件9)。
5.审核并报送资料

培训班结束,承办单位应按《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申请资料清单》(见附件10)相关要

求将申请人资料整理齐全,并按文件报名条件及要求对学员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符合

要求后,在培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其他资料一并报送CAPEC审批。
注:申请人照片背面应用铅笔标注姓名和单位简称,供制作证书时参考。

6.支付管理费
承办单位应在培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管理费200元/人汇至CAPEC指定账户。

7.证书发放
承办单位核对CAPEC寄送的培训证书无误后,应在《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证书发证清单》

(见附件11)上签字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传真至010-64216385,并应将证书妥善发至培训学员

或其所在单位。

每年12月15日,承办单位应将持证每满3年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在

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2)通过系统提交并报送至CAPEC。
8.培训班小结

每期专业培训考核培训班结束后,承办单位结合学员、师资、企业等反馈意见和本期培训班组

织实施情况等,对本次培训工作做书面总结。
9.培训班资料归档

承办单位应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班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查(设备监理专业培训考核资料存

档核对清单见附件13)。存档期为3年。
(二)CAPEC工作内容

1.确认承办单位资格
审批承办单位申请,并向其指定管理员下发系统登录账号、密码。

2.确认培训申请
审核承办单位提交的培训申请,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3.发运教材
收到承办单位《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教材订购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运教材,并在培

训班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与承办单位核对教材接收情况。

4.配发试卷
CAPEC应在培训班考试前两个工作日,向承办单发送试卷。

5.培训班管理
CAPEC工作人员应提供高效、准确、良好的服务,对承办单位在培训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及时解答、耐心指导、积极解决。

CAPEC不定期对承办单位培训实施情况及培训档案等进行检查。
6.资料审核与证书制作

CAPEC应在收到承办单位提交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办法》完成资料的审核和证书制作。
7.费用确认与证书发放

CAPEC收到管理费后,开具发票,并将发票与证书及《设备监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清单》一并

邮寄至承办单位。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但应提前通知承办单位。
8.资料存档、名单公示

CAPEC将当期培训相关资料整理后存档,在协会网站公示获证人员名单。
9.意见反馈

CAPEC应在每期培训结束后,汇总各相关方意见、建议,并给予回复,跟踪建议,持续改进和

提高。
七、证书管理

(一)证书有效性及样式
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由CAPEC根据其申请资料和条件,核发相应层级的《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

员证书》(见附件14),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作为持有人掌握从事设备监理工作所需相

应知识和具备相应能力的证明。

(二)证书编号说明
专业培训考核分为高级设备监理师、专业设备监理师、助理设备监理师3个层级。层级编号分别

以02、03、04表示。证书编号由CAPEC统一管理和使用。

证书编号由13位数字组成。依次为:承办单位代码(该代码由CAPEC统一核发,3位数字)、培

训年度(4位数字)、证书层级(2位数字)、人员编号(4位数字)四个部分。
例如:学员证书编号为101 2010 03 0001,其中101为承办单位(北京市质量检验认证协会)代码,

2010为培训年度,03代表专业设备监理师层级,0001为人员编号。各承办单位在发放证书时应按

培训期次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查询。

(三)继续教育
自发证之次年1月1日起每3年内,持证人员均应完成20学时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CAPEC统一组

织,承办单位具体实施,培训内容及组织方式可参照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培训实施。 

每年11月底,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将持证每满3年,已完成业务培训且仍在聘人员姓名、证书编

号等信息形成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原承办单位,以便CAPEC公布有效持证人员信息。
(四)证书补办与换发

如遇证书丢失或损坏,持证人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后向原承

办单位申请补办,由承办单位收取补办证书工本费50元/册。承办单位统一在系统中“证书管理”

栏目向CAPEC申请补办。
取得助理设备监理师证书后,如个人条件已满足专业设备监理师专业培训考核条件且完成20学

时业务培训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相应证明材料及原证书一并交承

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初审,形成汇总表寄至CAPEC审核后换发相应证书。每年报送一次,换发

证书工本费100元/册,由承办单位收取。

八、持续改进和提高
承办单位组织开展专业培训考核,应充分利用系统的优势,提高培训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随时

听取学员对授课师资、培训班组织管理以及对系统的改进与完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总结经

验,并持续改进。

在专业培训考核组织管理过程中,CAPEC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管理,

努力为承办单位和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使会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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