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评标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6来源:

关于推荐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同时更好地开展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的评标工作,秉承评标工作认真、公正、专业体现的本质。决定向本市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工程设备监理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条件

1从事工程设备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年龄在65周岁 以下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情形

二、推荐评标专家程序及公示

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组织推荐。推荐工作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填写《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评标专家推荐表》(附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录入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评标专家库,颁发《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评标专家证书》,聘任期为三年。

三、申报时携带资料及时间

1、《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评标专家推荐表》

2、高级职称原件(原件核对后返回)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1啊.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证书用)。

3、截止时间: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4、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

5、联系人:沈易之

   联系电话:54670180

   地址:徐汇区长乐路1219号803室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招标投标中心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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