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招标投标中心办事指南
一、直接委托
1、提交资料:
1)设计概算或设备清单(设计图纸中的设备目录);
2)非招标发包登记表(见附表一);
3)中标通知书(见附表二);
4)设备监理合同副本(双方盖骑缝章);
5)业主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指合同业主方非法定代表人盖章时提供)
6)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须是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证或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信息表);
7)设备监理安全员证书复印件(须是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上海市工程设备安全监理证书)。
注: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信息表在中国设备监理协会(www.capec.org.cn)网站上下载;6)、7)是设备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须加盖设备监理单位公章。
2、受理时限:
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二、申请开(暂)通设备监理节点
1、提交资料:
1)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批复、核准、备案意见表);
2)工程项目报建编号;
3)工程项目(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
4)工程项目概算汇总表。
2、受理时限:
资料齐全,一个工作日。
注:上述资料可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提交,传真号码:021-54042122。
三、新申请电脑系统中设备监理资质
1、提交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设备监理资质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情况表(附表三)。
5)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名单(附表四)及登记信息表(中国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网上打印)
2、受理时限:
资料齐全,一个工作日。
四、申请变更电脑系统中设备监理资质
1、提交资料:
1)企业设备监理资质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受理时限:
资料齐全,一个工作日。
注:
受理地址:徐汇区长乐路1219号806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至 下午 4:00
下载:
设备监理受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