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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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993年至1995年,工程设备监理概念初步产生。

国家重大工程、市重点项目、国家和企业投资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和改造项目,其质量的好坏、技术工艺水平的高低既关系着国有资金能否有效发挥投资效益,也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因此,对于大量的投资比例超过50%的项目中的设备质量问题一直是政府部门关注的重点。

1992年,针对当时电站设备的制造质量差的问题,由“重质办”组织对吴泾六期电厂扩建工程和嘉兴电厂的电站设备从设计、制造、成套、安装调试全过程上进行监督与控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此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确定了建立工程设备监理制度,是保障工程设备质量、减少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手段。

1993年,时任上海市政府副市长蒋以任同志批示“原则同意本市试行重点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由市经委、市技监局负责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重点工程设备监理试点工作”,从而拉开了本市重点工程设备监理试点的序幕。

1996年至2000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20号令)出台,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成立。

1996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工程设备监理的地方规章《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20号令)正式实施,对监理机构的性质、设立、申办、管理、业务、人员及监理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制度上的规定,这为工程设备监理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1996年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审定暂行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资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审核认定了首批45名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至2000年底审定了36家工程设备监理机构的资质。至此,设备监理队伍初步形成。

1997年2月,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同济大学合作成立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在五年时间内,该培训中心组织了1000余人的培训,初步形成了设备监理教师队伍和设备监理工程师队伍。

2000年5月16日,作为替代20号令的市府制定的地方规章《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83号令)正式发布,并于9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上海市的设备监理制度正式确立。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法制环境开始形成。

2000年8月18日,与83号令配套的《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沪质技监管[2000]256号)发布并实施。明确了监理机构资质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公布了23个专业范围。

2001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正式成立。第一批具有地方执业资格的设备监理工程师诞生。

2001年3月20日,上海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试行)》(沪人[2001]42号)。标志着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正式列入上海市地方执业资格。

2001年3月31日,由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主办的《上海工程设备监理》杂志作为行业交流资料正式出版,成为宣传工程设备监理的窗口。

2001年3月8日,根据《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83号令)的规定,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由45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和16名常务理事。选举戴本慈为理事长、黄肖强为秘书长(法定代表人)、钱宜均为常务副秘书长。

2001年4月27日,根据83号令,决定设立“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公室(非常设机构)”(沪质技监人[2001]158号),(简称市设备监理办)其职责是资质核准、年检、核准招投标专家和设备监理培训教师、管理设备监理招投标业务、指导协会工作、行政执法。

至2003年6月为止,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有会员193个,其中团体会员75个,个人会员118名。拥有设备监理资质的单位共64家,其中甲级和暂甲级单位36家,乙级和暂乙级单位22家,丙级单位5家,未定级1家,其他单位11家,具有上海市注册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985名。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的主管部门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公室,协会工作机构为秘书处,暂设一室三部,即办公室、行业管理部、教育培训部(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咨询服务部。主要处理对机构资质预审、组织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登记注册、开展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与交流、会员管理、设备监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协会日常工作人员共6名。

2002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领导层调整。《工程设备监理(理论、法规、实务)》出版。

2002年1月30日,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召开,会议决定理事长戴本慈为协会法定代表人,李波为协会秘书长,黄肖强改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同意钱宜均辞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增选刘刚为副秘书长。修改了协会章程。

2002年4月,因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的需要,由钱仲裘主编近30位专家编写的新教材《工程设备监理(理论、法规、实务)》由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分上下两册共160余万字。

五、2004年,协会换届会议召开。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名称改为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上海工程设备监理》杂志改为双月刊。成立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

2004年4月9日,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对协会章程作了三处修改(1.将“协会”改为“行业协会”;2.会员均为单位会员,不设个人会员;3.“理事长”改为“会长”是协会法定代表人)。选举产生了48名理事会理事(单位);会长戴本慈,副会长张建宏、蒋尧钦、傅泰隆、黄金枝、王杰、尤建新等6名;秘书长李波,常务副秘书长黄肖强,副秘书长刘刚、宋亚东。本届会员单位共91家。

2004年5月30日,《上海工程设备监理》(行业杂志)决定从6月1日起由季刊改为月刊,逢单月出版。

2004年8月31日,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会上共确定委员124名,并通过了章程和委员管理办法。

2005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成为国家设备监理师注册登记机构。

2005年10月10日,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关于《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及要求》的通知(2005年9月1日发),开始受理注册申请。批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成为国家设备监理师注册登记机构之一。

2006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培训部(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成为全国设备监理培训单位。

2006年3月30日,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批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培训部(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 为全国设备监理培训单位之一,同时认定了13名设备监理培训讲师。

2007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换届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

2007年5月18日,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三届一次理事会召开,会上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由32家单位组成),修改了章程。大会决议,由钱仲裘担任会长。戴本慈、李波、张建宏、蒋尧钦、傅泰隆、黄金枝、袁晓明、尤建新、邵力,舒文华10位为副会长。聘刘永新为秘书长,黄肖强为常务副秘书长,孟凯、宋亚东为副秘书长。聘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翁祖亮为协会名誉会长。

2011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换届选举。

2011年1月5日,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四届一次理事会召开,经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章程”。投票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35家。大会决议,钱仲裘为会长。戴本慈(常务副会长)、邓卫、张建宏、朱克帝、傅泰隆、黄金枝、王杰、尤建新、邵力、舒文华、郭立忠、何锡兴12人为副会长。聘刘永新为协会秘书长。聘陈木楷、宋亚东为协会副秘书长。聘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小路为协会名誉会长。

2012年《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并实施。

83号令出台已10年,其中一些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因此2011年,上海市启动了对83号令的修订工作。

2011年12月26日,上海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76号令),并于同年12月28日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76号令在原83号令的基础上,对设备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许可制度进行了调整;对法定实施设备监理的项目范围进行了完善;对设备监理活动进一步加以规范;对政府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加强。并进一步加强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的功能作用。

2012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获准实施对上海地区申请国家设备监理乙级资格单位的评审工作。

2012年6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复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请求开展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质省级核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沪质技监管[2012]321号)中,同意上海市承担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评审的试点工作,并指定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实施对上海地区申请乙级资格单位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