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工程监理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2-12-20来源:本站

2011年7月26-27日,《设备工程监理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刘平均副局长、刘卓慧总工程师、质量司田世宏司长、国家标准委方向副主任、服务业标准部廖晓谦副主任、段炼副主任,质量司巫小波处长、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江华秘书长、闫献军副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100余名设备监理行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平均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对设备监理行业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设备监理制度是保障重大设备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推进;二是要重视标准化工作,促进设备监理行业规范发展;三是要注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树立更多的优秀品牌。他指出,通过设备监理制度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设备监理行业要适应新要求,实现新发展,要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国家标准委方向副主任指出,设备监理规范化、标准化是完善设备监理制度、推动设备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希望全国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着眼国际,力争实现标准国际化新突破。

质检总局质量司田世宏司长作为全国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聘任的主任委员,他指出《设备工程监理规范》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实现了设备监理行业国家标准的零的突破、意义重大。他表示,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标准化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设备监理行业标准体系,推动设备监理制度发展。他指出,随着我们的国家正在快速发展,设备监理市场广阔,设备监理标准化工作大有可为。

会议特别邀请了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检测中心主任兼子公司总经理林逸川和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宋亚东两位专家对标准的基本概念和条款的理解和应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详尽的讲解。通过此次宣贯学习,广大与会代表加深了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对以后开展设备监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国家标准于2011年1月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为联合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第二号]》),正式发布,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主要是规范设备监理服务实施阶段的设备监理单位的行为,即对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之后设备监理服务的要求。本标准将设备监理服务实现划分为设备监理服务实现的策划过程、服务提供过程、服务控制过程等三个主要阶段,确定了设备监理主要服务提供过程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对包括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环境管理等资源管理以及文件控制、记录控制等支持过程的基本要求。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设备监理单位的服务水平、提高设备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同时,也将促进设备/建设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减少项目风险。《设备工程监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与国际接轨的现实需要,是我国设备监理制度、确保设备工程监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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