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本市涉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设备监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沪质技监管[2010]19号

发布日期:2012-12-20来源:本站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8月至12月组织对实施本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设备监理的监理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查、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的范围为对2号线、7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13号世博联络线建设项目实施工程设备监理的12家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其中有10家为本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2家为外地来沪工程设备监理机构。

12家企业都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并报送了综合检查报表。在对全部自查报表进行审核后,组织检查组对12家监理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现场检查,确保对每家监理机构、每条在建轨道交通线路至少一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还对整体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

二、检查结果

12家监理机构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对本市涉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设备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沪质技监管[2009]408号)要求进行了自查并打分,自查平均分为92.13分,检查组现场检查给予总计评分平均分为87.29分。

三、总体评价

12家涉及轨道交通建设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都能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工程设备监理的各项规定开展监理活动,现场监理人员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上岗培训证书,所提供的设备监理服务总体状况良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遵照有关规章制度开展监理活动。承接的项目均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符合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要求,没有资质转让、弄虚作假行为。检查中未发现注册设备监理师和设备监理从业人员配备、必备检测设备方面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监理工作行为都较为规范,谨慎勤奋,竭诚服务。各现场监理组竭尽所能全面履行监理委托合同,努力贯彻《设备监理通用规范(试行)》,在工作环境较为艰苦的情况下仍然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千方百计维护工程项目质量。

3、监理组都具备基本的业务能力,能够为业主提供较满意的监理服务。从监理组织及监理设备设施、监理文件以及监理实施过程资料反映,各个现场监理组具有专业化咨询管理能力,并得到业主方面代表的好评,有4家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组得到业主的表扬和奖励。

4、大多数监理单位对现场监理组管理有力,有要求、有支持、有考核、有奖罚。对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最终圆满成功起到了重要作用。有3家监理单位对现场监理组有书面表扬。

其中,上海计测工程设备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现场监理工作规范,监理成效较显著。

四、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轨道交通建设的部分工程设备监理项目还存在监理机构管理不扎实、全面贯彻实施《设备监理通用规范(试行)》不够、个别现场监理组监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监理机构对现场监理缺少管理、督促和指导,质量管理体系在监理现场没有很好落实,使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一致性难以保证。

2、监理工作规范性不够,贯彻设备监理通用规范不力。有的监理组的监理计划在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没有编制调整监理计划;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等文件资料的批准程序不符合规范;个别监理组(部)监理人员资质、配置存在不符合监理大纲、监理规范要求的情况等。

通过此次检查,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设备监理项目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有了较为切实的了解,有利于政府加强对相关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管,有利于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有利于加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管理。

对少数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严重问题的监理单位将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按期进行整改。

对于本市其他项目的工程设备监理实施情况检查将结合工程设备监理机构的年审进行,做到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及时、准确了解行业和企业情况,加强政府监管力度,确保本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本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服务。

二Ο一Ο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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