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5来源:
各设备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设备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确保设备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644-2023《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准则》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上海市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评价旨在评估设备监理单位在人员配置、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能力,促进设备监理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设备监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评价范围
从事设备监理活动的单位均可参加评价。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详见《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准则评审手册(试行)》。
四、评价程序
1.评价申请:各设备监理单位按照评价内容,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自我评价,并填写《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申请书》;
2.专家评审: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现场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协会组织专家组赴受评审单位现场评审;
4.结果公示: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颁发证书:对评价合格的单位颁发能力评价证书。
五、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自通知日起启动。
六、工作要求
申请评价的单位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协会及评审专家组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七、申请须知
1.《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准则评审手册(试行)》及《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申请书》的下载地址为: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网站www.shsbjl.org.cn
2.企业填报申请书后,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
协会邮箱:gcsbjl@126.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54041951
联系人:卢峻
特此通知。
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评审手册及申请书 下载
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评审手册及申请书 下载